反盜版殺聲震天 消費者也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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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盜版殺聲震天 消費者也有話說

文章CLIFF 發表於 週五 5月 03, 2002 10:04 pm

反盜版殺聲震天 消費者也有話說

最近反盜版運動可說是風起雲湧,不但唱片及電影業者,於上個月初熱熱鬧鬧的舉辦了反盜版大遊行,政府也打算和軟體業者攜手,於五月份開始掃蕩企業與政府機關使用非法軟體的亂象。

保護智慧財產權是文明社會的通識,也是法律所明文規定的。唯有保護智慧財產權,才能讓優秀的人才專心的投入軟體開發與唱片製作的行列,提供給大眾更方便、更多元化的科技應用與影音娛樂。所以,反盜版的正當性毋庸置疑,也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把盜版的行為合理化。

歌手熱情反盜版 歌迷冷眼以對

在反盜版的聲浪中,我們可以看到演藝人員慷慨激昂的演出,政府官員信誓旦旦的保證,甚至電視上的學者專家也苦口婆心的呼籲大家要買正版。不過,總覺得似乎少了點什麼…。對了,在其中看不到消費者積極參與的身影。即使是熱鬧的演藝人員反盜版大遊行,也激不起太多的關注,大部分的人選擇冷眼旁觀;網路上則是一片撻伐之聲…你別以為是對盜版的撻伐,是對唱片公司的撻伐!

網友的意見不外乎唱片賣得太貴、歌手穿名牌開名車還裝窮…等等,事實上,不管唱片賣得多貴,或是歌手的收入到底合不合理,都不能掩蓋盜版是非法行為的事實,絕大部份的網友對此也都心知肚明。唱片公司和軟體業者主要還是因為銷售額節節下滑,所以不得不祭出反盜版的大旗。只是,為何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腳的反盜版訴求,卻在消費者身上提到鐵板,換來的只是冷漠以對?

有位知名的女性主持人,本身也兼具歌手身分,平常就在節目裡大聲疾呼反盜版,不過最近也免不了要感慨一番:為什麼歌迷對反盜版這麼冷漠?其實,不是歌迷冷漠,而是大家對唱片公司積怨已久,只是沒有爆發的管道而已!唱片的銷售下滑,盜版固然難辭其咎,但是唱片公司自己也是自食惡果!

消費者為什麼不買正版
在唱片公司那些大老闆眼中,唱片銷售量節節下滑,都是那些可惡的盜版害的!不過,看在消費者眼中,卻不做如此想。這其間認知上的差距不可謂不大!到底,這種認知上的鴻溝是怎麼來的呢?以下讓我們來看看消費者不買正版的幾個理由。我必須先聲明的是:儘管有這些理由,並不代表買盜版就是對的,盜版是非法的行為,沒有任何解釋的空間。但是如果不深入去思考盜版現象背後的消費者行為,寄望抓盜版來提升正版唱片的銷售量,無異是緣木求魚。

正版消費者未受尊重
很多業者一定以為消費者買盜版純粹是為了省錢,其實省錢固然是一個誘因,但是有很多人之所以不買正版唱片,主要還是唱片公司殺雞取卵的行徑,令購買正版的消費者覺得不受尊重,久而久之,好一點的乾脆都不買了,我不聽總行吧!差一點的就轉向購買盜版,既省錢又免受氣。

到底唱片公司有哪些令人生氣的行徑呢?舉例來說:唱片公司每每在發片一段時間之後,就假「回饋歌迷」之名,將專輯改版,或是加送小寫真輯、或是加送演唱會VCD,甚至只是更換CD封面,總之是標榜「加量不加價」,美其名是回饋,但是對那些死忠的歌迷來說,早在剛發片就已經買了,現在專輯改版,為了要完整收集偶像,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掏錢再買一次。或許是我比較駑鈍,我怎麼看,都覺得這是「回饋唱片公司」而不是「回饋歌迷」才對。

除了以專輯改版行撈錢之實外,唱片公司還有一招「滴水不漏」吸金大法,那就是發「精選輯」,這一招簡直就像流刺網似的,一網把消費者打盡,只不過隨著消費者落網的次數逐漸增加,火氣也就越來越大了。本來嘛,如果出了好幾張專輯,或是出道幾週年,發個精選輯,讓以往沒有收藏到專輯的新歌迷們,有機會可以重溫舊夢,那倒也是一件雅事。

不過自從唱片公司發現精選輯可以輕鬆賺進大把銀子之後,簡直就出上癮了。有的歌手明明出道才一兩年,只不過發了兩張專輯,也可以堂而皇之的出精選輯;更扯的是有的歌手根本把精選輯當「年鑑」在發,每年都發一次,只要加入一首新歌,就可以重新再出精選輯了;要不然就是歌手每轉換一次東家,就出一次精選輯,在各種精選輯滿天飛的情況下,消費者都快搞不清楚到底每張精選輯裡都有收的歌是「精選」,還是每張精選輯裡都沒收的歌才是「精選」了。

最可憐的是誰呢?就是每次都乖乖買原版唱片的忠實歌迷啦!面對曲目不斷重複的精選輯,到底買還是不買呢?大家都知道買盜版是不對的,不過會買的人就是會買,這部份自有法律制裁。但是唱片公司在刮盜版的鬍子之餘,何時才能學會尊重正版消費者?盜版有法律規範,買了正版卻吃悶虧的消費者,這筆帳找誰算去?

粗製濫造的專輯簡直是在開玩笑
好吧!我承認這一段的標題有點聳動,你也別問我哪一張專輯粗製濫造,我可揹不起「打擊唱片工業」的惡名啊!只不過不曉得細心的讀者有沒有發現:國外的藝人發行一張新專輯,至少也得籌備經年,有時甚至兩三年才出一張也是常有的事;不過國內的唱片公司可有效率多啦!如果新人一炮而紅,三個月後緊接著就是第二張專輯、接著第三張專輯…,像趕火車似的拼命出,出到什麼時候呢?出到歌手不紅為止!為了搶時效,直接「copy」第一張專輯的風格就行啦,反正第一張大賣,證明這個風格可以賣,包裝後再出第二張,再不濟也有一半的銷量吧!

唱片公司這種短視近利的出片心態,不但縮短了歌手的演藝生命、扼殺了唱片從業人員的創意,更是對消費者的不尊重!坦白說,有時候,唱片賣不好,不只是因為盜版從中搶生意,唱片如果本身就做得不好,消費者不想買也是正常的啊!我並不是說製作期短的唱片品質就一定差,唱片做了兩三年,出來的成品也不一定是發燒片。但是不可否認的,在唱片最景氣的那段時間,幾乎是只要唱片公司出什麼片,消費者就一窩蜂的買,久而久之,唱片公司也就認定唱片怎麼做都會賣(賣不好就是盜版害的…),殊不知隨著景氣轉壞,消費者荷包不再滿滿,當然會慎選唱片再買。

我就曾聽在錄音室工作的友人半開玩笑的說:某知名女星進錄音室錄一首三分鐘的歌,雖然她只唱了三分鐘,但是後製人員可是整整「混音」了三天,才把它作成「可以聽」的版本!我強烈支持政府掃蕩盜版,還給唱片業一個乾淨的生存空間,因為這樣一來,或許哪天唱片又賣不好時,唱片公司會願意承認專輯「粗製濫造」(因為那時已經沒有盜版做藉口了),哈!

看到這裡,或許您會以為我和國內的唱片公司有什麼深仇大恨,不過您不要誤會,我可是個發燒的愛樂迷,而且我可都是買原版的唱片!我只是覺得唱片公司把銷售數字下滑一昧的怪罪盜版,未免有點鄉愿。以我為例,我願意買正版唱片啊,但是你總要先做出我覺得好聽的專輯吧?

別以為我前面拉拉雜雜的講了一堆,就覺得我對國內的唱片有成見,國內有沒有優秀的專輯呢?有,而且其實還不少。最近就有三張我覺得非常非常好聽的專輯,我不但自己買了(當然是原版),甚至還想多買幾張來送人呢!所以國內不是做不出好專輯,端看用不用心罷了。在此我也要呼籲所有的讀者,對於好聽的專輯,不但自己要買原版,也要「監督」身邊的人去買原版,這樣才能鼓勵優秀的藝人與製作團隊,持續的創作出更美妙的音樂給我們聽。

正版的價格太貴了?
正版的價格太貴,一直是許多人購買盜版的「理由」,不過儘管如此,買盜版還是不可取的行為。本來,市場價格應該是由供給與需求曲線來決定的,不過,這只是經濟學上的模型,在現實生活裡,當然不可能如此簡單。只不過當供需雙方在價格上的落差太大時,自然就會有所謂「黑市」的出現,也就給予盜版可乘之機。此時除了一方面查緝盜版,另一方面廠商也應該考慮調整價格,至少是「機動性」的調整售價,如此一來,市場力量自然會讓盜版活不下去。畢竟,大家都知道買盜版是不對的,而且盜版的品質也差得多,如果價差有限,誰會去買盜版?

舉個例子,現在夜市隨處可見150元的盜版CD,今天如果正版CD每片只賣200元,自然買盜版的人就少了。當然,業者的定價自有其考量,不過如果不能更靈活運用價格策略,恐怕還是很難徹底擺脫盜版的陰影。台灣的唱片貴不貴?持平而論,跟國外比起來,國內的唱片並不算貴,只不過這是單就「價格」而言,如果再深究「價值」,答案或許就會鬆動了。花五六百甚至上千元買一張進口發燒唱片的人所在多有,而且還覺得「超值」;國語唱片賣四百元相對便宜,但是是否「物有所值」,恐怕就見仁見智了。

唱片公司在價格上始終不願鬆手,套句網路上網友的說法,是「寧願給盜版商賺也不願給歌迷賺」,當然這是比較極端的說法,不過也真實的反映了部份消費者的心聲。有網友就打趣道:如果發起一個「抗議CD售價太貴大遊行」,聲勢肯定會比藝人反盜版大遊行盛大許多。

反觀軟體業者,由於跟盜版交手多年,累積的經驗較豐富,作戰方式也越來越靈活,除了被動的取締盜版,最近也主動出擊,要把消費者「搶」回來。例如軟體業的龍頭微軟公司,最近除了推出新的企業授權方案,提供更優惠的企業採購價格外,也以幾乎比盜版還便宜的價格,將原版軟體授權給大學合法使用,展現了更機動、更靈活的身段。微軟公司也知道一套一兩萬元的軟體,家庭和學生是不太可能買得起的,所以原本在隨機搭售與教育版的部份,就提供了相當優惠的價格,再加上最近一連串針對企業的降價行動,無非就是希望直接訴求消費者,爭取消費者以實際行動支持正版軟體。對此,我樂觀其成,也相信市場會給予正面的回應。

正版的售價不管高低,都不是買盜版的理由。但除了從源頭取締盜版,杜絕盜版的「供給」,廠商也該思考一下,如何更積極的去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不是嗎?

經濟問題不能單靠法律手段解決
盜版猖獗,造成了嚴重的經濟問題,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不尊重與侵犯,已經使得許多賴以為生的從業人員面臨了生計問題,這是政府必須正視的。以法律手段保護智慧財產權,只是第一步,想要杜絕盜版,沒有消費者的配合,是無法克竟全功的。目前反盜版的議題幾乎都只在盜版的法律層面打轉,不過徒法不足以自行,盜版問題本質上還是經濟問題,而經濟問題如果寄望以法律手段來解決,無異是緣木求魚。如果可以置市場機制於不顧的話,那乾脆立法規定股票只能漲不能跌,豈不是皆大歡喜?但是,可能嗎?

盜版的問題可視為「黑市」的存在,不管怎麼取締,只要供需不能平衡,「黑市」就有存在的空間,法律手段只是治標不治本。以此看來,即使盜版改為公訴罪,就一定可以杜絕盜版嗎?俗話說得好:「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現有的告訴乃論如果無法保障智財權,改成公訴罪,就可以讓盜版銷聲匿跡?這種思惟未免失之天真,而且也沒有考慮可行性。

如果廠商讓大家都覺得買原版是傻子,買盜版反而較划算時,改成公訴罪又如何?檢察官一天能起訴幾個人?法院一天能開幾個庭?國家社會有多少資源可以如此折騰?不要誤會,我不是反對打擊盜版,政府適當的展現打擊盜版的決心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業者只是將業績衰退歸咎於盜版,指望政府抓盜版、消費者就會道德覺醒,無條件的買正版,然後業績就可以起飛,我想還是省省吧!

想要「改善」盜版的問題(要「杜絕」談何容易),除了必須採取法律手段嚇阻盜版,廠商也應該進一步採取行動,爭取消費者的認同與支持。除了把產品做好,提供給正版購買者更滿意的服務,適當的降價也是一種可以考慮的手段。畢竟,有什麼方式會比經濟手段更能解決經濟問題?

軟體業者在經過多年的反盜版戰爭後,已經逐漸開竅,不再只將希望寄託於法庭,而是直接訴求於消費者,利用降價的方式,爭取消費者的支持,直接向盜版商反擊!我並不是說法律無法制裁盜版,只不過畢竟緩不濟急,市場的反應是即時的,唯有同時從正版價格著手,利用市場機能壓縮盜版的生存空間,才能遏止盜版的歪風。以微軟為例,雖然它的軟體售價還是偏高,不過為了鼓勵學生養成使用正版軟體的習慣,也有價格很便宜的教育版,取締與刺激消費雙管齊下,效果自然會比純靠取締或道德勸說來得好。

當然啦!更理想的目標,應該是要讓消費者以使用正版軟體為榮,除了持續的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業者也應該提供正版使用者更好的服務,尊重正版使用者的權益(不要再三天兩頭改版啦!),不要讓買盜版的人反而有藉口嘲笑買正版的人,如此才能形成正向的循環,鼓勵更多的消費者買正版

反盜版!不要反消費!
其實,唯有廠商先尊重正版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才會覺得買正版是值得的。不過很可惜的,大部分的業者除了疾呼反盜版、向政府施壓要求抓盜版外,對於正版使用者的不滿與要求反而充耳不聞,這其實是頗為矛盾的現象。感覺上,部份業者的心態已經是「反正會買盜版的就是會買盜版、會買原版的就是會買原版」,大有吃定買原版消費者的味道,既然只有這些人會買,何不多撈一點?於是,加點華而不實的功能就推出新版軟體,或是動輒推出唱片精選輯,就成了衝業績的萬靈丹。不過藥吃多了,也是會產生抗藥性的。業者除了高喊反盜版,也應該回過頭來,為支持正版的消費者想想吧?

另外,因應盜版猖獗,一股新的「保護主義」正在軟體業和唱片業興起,這並不是一個很好的現象,因為或許這些措施可以提高盜版的難度,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終究還是會被破解,到頭來倒楣的,還是乖乖購買正版的消費者,必須忍受保護技術所帶來的不便。為了防範盜版,反而侵犯了正版使用者的權益,基本上就違背了前面我所說的「尊重正版使用者」原則,這是消費者所不樂見的。反盜版,如果反到讓消費者連購買的慾望都沒了,那不是成了反消費嗎?

軟體保護反而劣幣驅逐良幣
就以遊戲軟體來說,記得早在磁片時代,遊戲廠商就已經開始運用保護技術了。例如執行遊戲時,一定要插入原版磁片的第一片以供檢查,問題是磁片是消耗品,多玩個幾次可能就掛了,雖然可以寄回廠商更換,但畢竟勞民傷財。反倒是盜版的使用者,因為盜版已經破解保護的限制,所以往往可以直接從硬碟執行程式,兩相對照,叫支持正版的玩家情何以堪。

現在進入光碟時代,軟體廠商的保護花招更是百出,但是盜版集團還是可以逐一破解,到頭來原版的使用者必須苦哈哈的等光碟機在那邊拼命轉,盜版的卻是「免光碟執行版」,吃虧的又是原版的使用者。既然沒有萬無一失的保護方式,又何苦犧牲原版使用者的操作便利與使用權益,值得業者三思。盜版的猖獗,固然與價格佔優勢有關,其實也跟使用的便利性有關。可別以為現在盜版業者只是拿原版來copy了事,有些「用心」的盜版廠商,還會「改良」正版程式,把一些為使用者所詬病的保護與限制移除,這也是令消費者趨之若騖的原因之一。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實在很諷刺!

軟體業者使用保護技術已經徒勞無功了,但是離譜的是唱片業者居然打算跟進,就更令我感到不可思議。因為嚴格說起來,唱片對一般消費者的影響層面,可比軟體廣多了。你未必每個月買新軟體,但是可能每個月都買新唱片。國外已有唱片公司在音樂CD中加入保護技術,使音樂CD只能在CD Player上播放,而不能在CD-ROM中讀取或播放,希望藉此遏止盜版和MP3。姑且不論加入保護技術會不會降低音質,但是這種為了自己的利益,硬要消費者(尤其是正版消費者)改變現有使用習慣的做法,未免也太過分了。到頭來,盜版業者還是有辦法取出其中的音樂去盜版,於是又形成原版使用者必須忍受使用上的不便,而盜版的買賣依然如故。

保障智慧財產權是要鼓勵人類勇於創新,保障知識工作者與藝術工作者的心血結晶,為人類創造更美好的明天。科技的巨輪是不回頭的,如果為了保障商業利益,硬要消費者捨近求遠,限制消費者的使用方式,即使法律上站得住腳,消費者也不能認同吧?

線上掃描與後門程式侵犯個人隱私
再回頭看看軟體業者的最新反盜利器:線上掃描與後門程式,雖然某種程度上,可以有效嚇阻盜版,但是盜版業者「自會找到出路」,只是時間早晚而已。儘管現在沒有哪家軟體廠商願意公開承認,不過我相信一定有軟體廠商考慮或甚至已經採用這種方式來保護自己的軟體。

廠商希望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絕對是天經地義。不過在採用線上掃描與後門程式的過程中,不管有沒有達到反盜版的目的,正版使用者的權益與陰私卻已經被侵犯了。反盜版的正當性毋庸置疑,但是是否可以無限上綱到侵犯個人隱私呢?恐怕就有待商榷。

如果有一天,你買了一部車,可是廠商怕你開這部車去做壞事,所以他們瞞著你在車內裝了一部隱藏式攝影機,用來「監督」你是否開車去做壞事、甚至是否使用原廠零件…,你會不會覺得不舒服?

購買原版軟體,是消費者對廠商的實際支持行動,但是我真心的希望,廠商在打擊盜版之餘,也能多考慮正版消費者的感受,不要每次都犧牲正版使用者的權利。

棍子有了,胡蘿蔔呢?
拉拉雜雜的談了一堆,其實出發點還是希望反盜版行動不要一天到晚唱高調,也該聽聽消費者的想法。或許反盜版始終成效不彰,問題不是出在執法不嚴,而是業者和消費者在認知與觀念上,有一道難以跨越的鴻溝…。

還有,也希望廠商不要把所有的消費者都當作賊,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在買盜版。還是有很多人默默的在支持原版,在打盜版之前,請不要連我們買原版的也打,就是這種「把所有的消費者都當賊」的心態,才會有一大堆的保護,也更讓我們這些原版的使用者更加心灰意冷。與其一天到晚想要殺雞儆猴,不如設法贏回消費者的心吧!

棍子與紅蘿蔔並用,才能讓驢子乖乖聽話,棍子已經揚起,也讓我們看看紅蘿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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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Nicholas 發表於 週六 5月 04, 2002 11:19 am

這篇簡直是彙集板上所有的意見,
CLIFF要不要去投稿...

'We eat like kings and die like poets.' www.nila.ws
Nicholas
討論區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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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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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LIFF 發表於 週六 5月 04, 2002 6:26 pm

Nicholas,

嗯...這本來就是為某雜誌寫的...
只不過順便貼上來出口氣

最近為了抓盜版的事
心理有點給他不爽

消費者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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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JesseChen 發表於 週六 5月 04, 2002 6:54 pm

其實這波反盜版的活動,個人覺得,對我一點影響也沒有.

我不是很有錢,不過我買的正版音樂CD很少是Pop的,大部分是Jazz與Classical,好像盜版的也不多,是有Download很多mp3,但也不是有那麼多時間去聽!縱使沒有mp3可download,也不會覺得不方便(要試聽就去大賣場).現在的Pop music真的是...一張cd好聽的大概兩三首,買張盜版的都覺得浪費

電腦軟體?更是如此,要用,用公司的就好了,從來也沒有個人買過...

Cliff兄,
你的大作,常出現在哪些雜誌阿?若不方便Po,可否私下mail告知,沒甚麼意思,只是想去找來拜讀一下!

Crazy HeadPhone Guy
Jesse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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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LIFF 發表於 週日 5月 05, 2002 3:58 am

Jesse兄

已回你信箱

因為在這個版發言
純粹是私人興趣
與公司無關
更不想打廣告
所以還是私下跟你說比較好

請多指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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