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發電子郵件 每封將賠償五百至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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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發電子郵件 每封將賠償五百至二千元

文章las123 發表於 週五 1月 21, 2005 11:25 am

las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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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yomato 發表於 週五 1月 21, 2005 2:26 pm

這樣很好啊!

至少不會每天打開Outlook,都是幾十封的垃圾信 :)
我的生命維持元素
空氣,食物,水,跟惡搞後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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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m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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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foo 發表於 週五 1月 21, 2005 3:37 pm

雖然有法源依據
但是,無法阻止人頭帳戶/假帳戶
要罰也找不到人
加上國內警察系統的辦事效率
我是很懷疑這樣會有多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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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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